“五一”假期将至,为持续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防止“四风”反弹,根据《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“五一”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的通知》(陕高教纪办【2015】5号)要求,确保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真正度过文明节俭、风清气正的节日,现将我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 高度重视
全系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高度重视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,认真学习中央有关精神和学校党委的《约法七条》精神,深刻认识落实八项规定的重大意义,增强自律意识,以教师的标准严格严格要求自己,严禁公款吃喝、旅游、送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。
二、加强监督
全系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、坚决纠正“四风”问题、杜绝违反学校管理制度。提倡广大师生廉洁过节,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到守土有责,敢于担当。组织力量,采取措施,监督检查本单位师生执行作风和纪律要求的情况,发现问题,即时纠正。
三、严于律己
广大党员干部、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“五一”等节假日期间,务必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一系列禁止性规定,严于律己。假期旅游期间严禁接受公款接待,坚决拒收礼品礼金,坚决不踏入高档娱乐场所;节日期间严禁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公车私用等,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领导干部要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,充分发挥标杆和示范作用。假期期间因婚丧等事宜宴请的,按照相关规定上报。
四、强化执纪问责
党总支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,积极配合党委、行政,抓好“五一”假日党风廉政建设,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,强化监督检查。严肃查处借节日之机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。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顶风违纪的个人,一旦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及问题线索,第一时间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报告。
以上各项请我洗全体党员干部遵照执行。
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对身边的公款吃喝、旅游、收送节礼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。
教育科学系党总支
2015.4.30.